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帮扶企业座谈会
为推动我市建筑行业更加规范、有序发展,为企业在外省市承建项目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与法律保障,营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抚州市住建局三级调研员、住建行业党委书记曾恭麟牵头市建筑业协会邀请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帮扶建筑企业的座谈会,于10月28日下午在抚州市建筑业协会会议室召开。

  为推动我市建筑行业更加规范、有序发展,为企业在外省市承建项目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与法律保障,营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抚州市住建局三级调研员、住建行业党委书记曾恭麟牵头市建筑业协会邀请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帮扶建筑企业的座谈会,于10月28日下午在抚州市建筑业协会会议室召开。

  市中级人民法院陈剑波专委、民一庭庭长张俐、民一庭法官彭珺及王琳参加了座谈,一同参与本次座谈会的有抚州市住建局四级调研员吴水胜、抚州市建筑业协会会长黄宝安、抚州市建筑业协会秘书长涂庆发、百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梁年华、江西安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曾清秀、江西临川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李光发、赢火虫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杜正娟。

  会长黄宝安反映:我市部分建筑企业在外省市承建项目时,不少项目都有涉诉案件,一些外地法官带有明显的地方保护主义倾向与偏见,在执法过程中对外地企业给予不公平处理。案件类型不一,有虚假恶意诉讼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的;有法官不寄送法律文书导致企业对案涉情况、被保全、被查封、判决结果及被执行的情况一头雾水的;有胡乱超额查封的;有执行完毕不给企业账户或资产解封的等等,总之乱象从生,令建筑企业蒙受巨大损失却深感无奈与无助,需要法官们帮扶企业指点迷津、解危济困。

  会议上,各建筑企业代表分别讲述了本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财产保全、私刻印章、农民工专款专用账户被查封、虚假恶意诉讼、严重超额查封等问题,同时反映外省市司法部门某些法官在审理、执行案件中存在倾向和偏见,使我市建筑企业在外蒙受巨大损失,直接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本次会议上提出几个典型案例。一、恶意虚假诉讼案:案涉项目安徽省供水集团506供水项目,案号为(2021)皖1302民初11138号的陶兆强诉讼案。该案前后历时两年多至今仍未结案,一直冻结公司730万元,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当事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诸多违法违规行为,致使企业蒙受巨大损失;二、执行完毕不及时为企业解除查封的:案涉项目新疆京新高速项目,案号为(2021)新0109民初5087号的周艳丽诉讼案。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王玮法官于2022年5月6日下达(2022)新0109执2903号裁定,分别于5月13日、5月24日从公司基本户与农民工专户划走完全款711986元,但至今仍未将冻结账户解封;案涉项目新疆中国人民解放军69089部队项目,焦广奇诉讼案,库尔勒市人民法院下达的(2021)新2801执保3961号裁定书,执行完全部案款至今未给公司解封冻结522000元的账户。三、胡乱超额查封的:案涉项目新疆京新高速项目,新疆阜康市人民法院2022年8月3日下达(2022)新2302执1382号(之一到之四十五),执行标的为26.267万元,却巨额超封了666.5万元(其中,7个账户26.666万元、7个账户53.32万元、1个账户106.64万元,还有30个被冻结账户没查询到)。以上这些案件,企业代表请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有力帮助。

  近几年,世界整体经济不断下行,受世界经济的影响,中国经济増长乏力,现在正处于出口不振、消费不旺、投资不足之境地,叠加这几年疫情影响,各行各业均受不同程度的冲击,而建筑行业尤甚。民营建筑企业生存尤其困难、举步维艰,涉诉案件直线上升,希望有关司法部门在受理案件中能有效给予涉案企业引领和指导,快速给出公平公正的案件审理结果,依法平等保护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

  与会法官针对建筑企业代表提出的财产保全、私刻印章、农民工专款专用账户的查封、虚假恶意诉讼等案件纠纷问题,进行了现场分析讲解;对建筑企业代表请求帮助的事项,表示会协调相关部分给予有效解决;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会认真吸纳、融合改进,持续提升建设工程纠纷案件的审理水平,维护建筑行业合法权益、规范建筑行业市场秩序。